Affiliation of Author(s):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
Teaching and Research Group:土地经济与人力资源研究室
Journal:中国农村观察
Key Words:农村集体资产 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资格 认定标准 股份权能改革
Abstract:从国家司法层面来看,中国有关农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立法缺位、政策法规口径不统一, 削弱了司法地位的权威性。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三种标准各有欠缺。户籍标准会导 致利益驱动下的富裕集体经济组织人口的膨胀。事实标准有很强的主观色彩,在实际操作时受到的争 议比较大。 “户籍+”的复合标准在地方实践中的应用比较普遍,但差异化的条件设置,增加了跨区域 司法裁定的难度。从首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地区实践来看,试点地区对原始取得、法定 取得的成员资格认定较为一致,对身份标签群体的成员资格保留规定更是高度一致。90%以上的试点 地区对原始取得、法定取得的成员资格都严格绑定户籍。对成员资格丧失考量因素也具有趋同性,基 本围绕户籍迁出、生产生活关系实质、生存保障等因素加以判定。目前成员资格认定矛盾主要集中在 身份转换人群, “两头空”现象屡见不鲜。
Indexed by:Journal paper
Discipline:Management Science
First-Level Discipline:Agricultural and Forestry Economy Management
Document Type:J
Issue:2019年第3期
Page Number:25-38
ISSN No.:1006-4583
Translation or Not:no
CN No.:11-3586/F
Date of Publication:2019-03-01